红二代找到失散多年的遗孀为什么要做DNA鉴定,我们经常能看到警察会对遇难者进行个人识别,以确定身份,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?
个人识别方法主要有四种:其一为直接辨认法,即通过亲友、群众辨认尸体及随身物件确认尸体身源;
其二为法医物证学方法,即通过检测尸体及嫌疑人的血型、DNA型等个人遗传标记,经同一认定后确认尸体身源;
其三为法医学亲子鉴定方法,即通过检测尸体、嫌疑死者父亲和/或母亲某些遗传标记,看是否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来判断是否有亲子关系,从而间接确认尸体身源;
其四为其他技术方法如通过指纹、嗅味等同一认定来确认死者身源。
也许一些人会疑惑,为何要出动有限、宝贵的执法力量和法医实验室对遇难者遗骸进行识别。当然可以列举大量的理由来说明识别的必要性,但有两条理由是最关键的。
第一,在许多需出具死亡证明书时,必须对身份进行dna鉴定,这样可使死者家属按规定获得保险赔偿。
第二,死者家属可能需要保留他们亲人的残骸作纪念,或为遇难者举行葬礼和悼念仪式。正如Ballantyne( 1997)提到的一样,许多家属有极强烈的愿望找回他们挚爱的亲人,哪怕是最小块的遗留物(遗骸)。